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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公司章程介绍信(共11篇)

小编整理 | 日期:2023-11-29 14:45:10

工商局公司章程介绍信 第1篇

打印公司章程介绍信

篇一:工商打印公司章程委托书

委托书

XX市工商管理局:

兹有XXXXXXXXXX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用到公司章程,现委托本公司人员姓名:张三,身份证:4XXXXXXXXXXXXXXXX,前去你局办理。望贵局给予打印!

申请人: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X年X月X日

篇二:工商局查询打印内资情况表及公司章程介绍信样本

介 绍 信

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介绍我司 同志,身份证号码,到贵局办理 事项,请给予办理,为感!

单位名称(公章):

篇三:工商局打印章程介绍信格式

介绍信

金水工商分局:

因本单位业务需要,特派同志,身份证 前往贵单位查询档案。

查询内容如下:

年月日(公司名称)

篇四:公司章程介绍信

申请书

南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因发展壮大,现将办理银行贷款业务。贷款资料中需公司章程并盖章,望贵局与于协助。

敬礼!

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年5月27日

篇五:分公司之办理公司章程查档介绍信

介 绍 信

XX市工商局:

兹介绍XX同志前往你处办理公司章程相关资料查询事宜,请给予协助。

二〇一五年X月X日

篇六:介绍信 章程查询

介 绍 信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兹有我司员工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前来贵局办理广东XXXXX有限公司章程查询事宜,请予以支持为盼。

谢谢!

广东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21日

篇七:工商局打印公司章程委托书样本

委托书

兹有***************有限公司委托****(身份证号:131082*************)到***区(市、省)【注:营业执照右下角盖章地方为本公司注册地址】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望贵局给予办理,谢谢!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盖章)

工商局公司章程介绍信 第2篇

《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利用企业登记档案资料为社会公众服务,根据《*******档案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办法》做好企业登记档案的归档和开发工作,企业登记档案资料的查询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完全,方便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三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逐步采用计算机网络工程和自动化查询技术,以建立准确、快捷、广域、经济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服务系统。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管理权限办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

已经实现计算机联网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联网区域内企业登记档案资料开展异地查询。

第五条企业登记档案资料的查询,按照提供途径,可以分为机读档案资料查询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机读档案资料的查询内容包括:

(一)企业登记事项: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人、负责人、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别、注册资金或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主管部门、出资人、经营期限、注册号、核准登记注册日期等。

(二)企业登记报批文件:部门批准文件、章程、验资证明、住所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定**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企业变更事项:核准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日期、变更有关名称、住所、法定**人、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别、注册资金或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事项和各种登记文件及核准变更日期。

(四)企业注销(吊销)事项:**破产裁定、企业决议或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清算**及清算报告、核准注销(吊销)日期。

(五)**检查事项:企业被处罚记录及日期、年度检验情况(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开户银行及帐号除外)。

书式档案资料的查询内容包括核准登记企业的全部原始登记档案资料。

第六条各**、个人均可向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进行机读档案资料查询。

第七条各级*机关、检察机关、**机关、*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持有关公函,并出示查询人员有效证件,可以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律师事务所**诉讼活动,查询人员出示立案证明和律师证件,可以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书式档案资料中涉及的机密事项,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方可查阅。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审批文书,在办理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案件时方可查阅。

第八条机读档案资料、书式档案资料查询、应查询人的要求,可以加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档案资料查询专用章。

第九条查阅企业登记档案资料,任何人不得在案卷上修改、涂抹、拆取和标注,不得损毁和擅自抄录。

查询人不得利用获得的资料开展有偿服务活动,也不得公布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工商打印章程介绍信 (菁选2篇)扩展阅读

工商打印章程介绍信 (菁选2篇)(扩展1)

——打印公司章程介绍信 (菁选2篇)

工商局公司章程介绍信 第3篇

XXX公司介绍信

xxX工商局:

兹介绍XX(壹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前来你处联系______________事宜。

请接洽。

(有效期X天)

xx年X月X日

1、企业到工商部门查询企业自己档案的,需要携带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法定**人自己亲自办理的不需要)、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到工商部门查询档案的,

需要携带**立案证明和律师证件;各级*机关、检察机关、**机关、*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到工商部门查询档案的,需要持有关公函,并出示查询人员有效证件。

2、查询档案要到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工商局办理。

3、法律依据:《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

工商局公司章程介绍信 第4篇

一、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第四条 公司住所:市(县镇)路(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万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

第八条 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人或法人的.**人**法人行使股东**。

第九条 公司在册股东共 人,全部是法人股东

股东名录:

(一)法人股东:

1、法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人:

认缴出资额: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的 %

出资方式: (货币或实物或其它)

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2、……

第十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和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

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

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

5、按规定转让出资;

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

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7、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三条 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认缴出资额,应提交相应证件,经其它股东同意,评估折算****并于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出资证明中注明。)

第十四条 出资人按规定的期限于 年 月 日前缴足认资额,逾期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 全体出资人缴纳出资额后,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公司对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人即成为公司股东。

八、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六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七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八条 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九条 股东**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九、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

第二十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机构。股东会由公司全体在册股东组成。股东会成员名单: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或监事会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工商局公司章程介绍信 第5篇

工商局查档案介绍信 xx区工商局:.

兹委托 去贵局办理本企业档案查询事宜,望接恰。 签章: 年 月 日 另外还有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篇二:工商局调档介绍信模板介绍信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篇三:工商局介绍信 工商局查档案介绍信 昆山市工商局: 本公司兹委托 同志去贵局办理本企业档案查询事宜(企业基本情况、变更通知书),

望接洽。xx 公司

20xx年9月26日篇四:工商局查档案介绍信 工商局查档案介绍信 海淀区工商局:.

兹委托 身份证号:去贵局办理本企业档案查询事宜,望接恰。 签章: 20年月日 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篇五:介绍信(工商档案查询) 介绍信

兹有我单位同志,前往贵局办理本企业档案查询事宜,请予接洽希协助为荷。

工商局公司章程介绍信 第6篇

    调取档案介绍信

介绍信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人员同志已被我单位招用,兹介绍我单位同志前往你处调取其档案。 

档案签收人: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单位承诺提供调档资料真实有效。

2.本单位查验代理人员档案资料齐全和完整。

3.代理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一并转入本单位。

工商局公司章程介绍信 第7篇

公司章程打印介绍信

导读:本文 公司章程打印介绍信,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介绍信是用来介绍联系接洽事宜的一种应用文体,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那么公司章程打印介绍信怎么写呢?以下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公司章程打印介绍信”,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详请关注!

公司章程打印介绍信(一)***市工商管理局:

兹有**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用到公司章程,现委托本公司人员姓名:***,身份证:*****,前去你局办理。望贵局给予打印!

申请人:****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司章程打印介绍信(二)***工商分局:

因本单位业务需要,特派同志***,身份证****,前往贵单位查询档案。

查询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司章程打印介绍信(三)****行政管理局:

公司因发展壮大,现将办理银行贷款业务。贷款资料中需公司章程并盖章,望贵局与于协助。

此致 敬礼!

单位:******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司章程打印介绍信(四)***市工商或****区工商:

因企业需要委派***身份证号****前去贵局查询、调取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望贵局给予协助。

单位:****有限公司

**年**月**日

工商局公司章程介绍信 第8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条 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登记注册。

第四条 分公司由xx公司组建。

第五条 公司为分公司,实行**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以基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

第七条 公司的宗旨:诚信、优质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核定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 股东住所 第十条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公司出具证明。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

(一) 根据其出资分额享有表决权; (二) 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 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四)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 **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 公司终止后,**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 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机构。 第十四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出任的监事,决定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八)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或有重大活动时,**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东主持。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 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分、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召开正式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临时股东会议,就当于会议召开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 执行董事

第十九条 本公司选举执行董事(兼分公司经理)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人。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拟订合同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确方案;

(七)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其职务。

第六章 监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是公司内部**机构。 第***条 监事1名,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设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二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

(三) 当执行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

第二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 财务会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经**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至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二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三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三十四条 公司有下例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责令关闭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工商局公司章程介绍信 第9篇

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参考格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等 方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 。

第五条 住所: 。

邮政编码: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许可和**市人民**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有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例如;餐饮;零售药品。)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

第八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

第九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  数额  出资方式  设立时  缴付数额

数额  期限  数额  期限

(注: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缴付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其余部分可以选择在设立后一次性或分两期两种方式缴清。一次性缴付的,应当在设立后一年内缴付其余部分;分两期缴付的,第一期应当在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缴付其未缴部分的50%,第二期应当在设立之日起三年内全部缴清。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设定本条款内容。)

第十条 股东承诺:各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 股东的**和义务

第十二条 股东享有如下**:

(一)参加或推选**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或监事会成员(监事);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 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注:由两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只能转让其部分出资。)

第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六条 股东**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八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 (年或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注:不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

分之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注:空格中所填的数应少于后面的“三分之二”,一般为二分之一比较合适,这样才能与第六章第10条中的“过半数”相一致。这里应注意,股东的表决权是按其出资比例来行使。

第***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人,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任期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注: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董事会中的职工**由公司职工**选举产生。)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

第***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 分之

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注:无董事会的,经理可以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 人,并在其组**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监事会中股东**监事与职工**监事的比例为 : 。监事会中股东**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人

第三十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人,任期 年,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

第三十一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注:公司设立执行董事而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人,执行董事职权参照本条款及董事会职权。)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经**验证后于第二年 月 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法律、法规、***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劳动用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  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责令关闭的;

(五)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六)宣告破产。

第三十七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小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九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注:公司设执行董事的情况下,“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应属于股东会。)

第四十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一式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工商打印章程介绍信 (菁选2篇)(扩展9)

——分公司章程工商(精选二篇)

工商局公司章程介绍信 第10篇

第一点:工商局单位介绍信的概念

介绍信是介绍派出人员的身份和任务的专用信件。

第二点:工商局单位介绍信的作用

1.介绍信主要用于联系工作、洽谈业务、参加会议、了解情况时的自我说明。

2.对于持信人而言,介绍信具有介绍、证明双重作用。

第三点:工商局单位介绍信的种类

介绍信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便函式的介绍信,一种是带存根的介绍信。

第四点:工商局单位介绍信的结构和写法

其一是便函式介绍信。

用一般的公文信纸书写。包括标题、称谓、正文、结尾、单位名称和日期、附注几部分。

1.标题

在第一行居中写“介绍信”三个字。

2.称谓

另起一行,顶格写收信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姓名后加“同志”、“先生”、“女士”等称呼,再加冒号。

3.正文

另起一行,开头空两格写正文,一般不分段。一般要写清楚:(1)派遣人员的'姓名、人数、身份、职务、职称等。(2)说明所要联系的工作、接洽的事项等。(3)对收信单位或个人的希望、要求等,如“请接洽”等。

4.结尾

写上表示致敬或者祝愿的话,如“此致敬礼”等。

5.工商局单位名称和日期

6.附注

注明介绍信的有效期限,具体天数用大写。

在正文的右下方写明派遣单位的名称和介绍信的开出日期,并加盖公章。日期写在单位名称下方。

其二是带存根的介绍信。

这种介绍信有固定的格式,一般由存根、间缝、本文三部分组成。

1.存根

存根部分由标题(介绍信)、介绍信编号、正文、开出时间等组成。存根由出具单位留存备查。

2.间缝

间缝部分写介绍编号,应与存根部分的编号一致。还要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3.正文

本文部分基本与便函式介绍人相同,只是有的要标题下再注明介绍信编号。

第五点:工商局单位介绍信的写作要求

1.接洽事宜要写得具体、简明。

2.要注明使用介绍信的有效期限,天数要大写。

3.字迹要工整,不能随意涂改。

标准版介绍信模板

(姓名或单位名称):

兹有我_____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等_____人前往你处调查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请予以协助。

__________(章)

年月日

本介绍信有效期截至年月日止。

工商局公司章程介绍信 第11篇

总 则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明晰产权产系,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全体股东协商,制定本章程。

1、本公司是依据《公司法》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但责任。

3、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5、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接受**和社会公众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1、公司名称:

2、公司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1、公司的注册资本 万元。

2、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四、股东名称和姓名

1、法 人:

2、自然人:

五、股东的**和义务

1、股东的**:

(1)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

(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4)有权在股东会上依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公司终止后,有权**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6)有权**取得出资证明书。

(7)有权转让出资。

2、股东的义务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准备设立的临时银行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它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六、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法人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自然人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2、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3、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七、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1、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4、股东**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八、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

1、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机构。

2、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使下列职权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定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和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3、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1)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6)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度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董事会

1、本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人,由股东会选举或股东委派产生。

2、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法定**人。

3、董事任期 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董事长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期职务。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事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

5、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人议由董事长召集和方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6、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施董事会决议;

(2)**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三)监事会

1、本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 人。监事会在其组**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董事、经理及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监事的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3、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4、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被剥夺****,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国家***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五)公司董理、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1、公司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公司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各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公司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乐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2、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董呈、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法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漏公司机密。

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公司财务、会计

1、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经**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3、公司应当把财务会计报告及时报送各股东,供股东查阅。

4、公司他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和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记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本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5、公司的公积金用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6、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7、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设会计帐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它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由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定;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犯法律、行政法规被**责令关闭的。

2、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3、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进行清算。

4、清算办法。公司解散时,应按《公司法》第191条规定成立清算**,对公司的债权务进行清算,清算**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5、清算**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三次。

6、清算**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确认。

公司财产能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会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申请破产。

8、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司终止。

9、清算**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附则

1、本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注册之日为正式成立时间。

2、股东认为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

股东签字、盖章

1、法人股东盖章、法定**人签字:

2、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