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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书的读后感1000字(优选12篇)

小编整理 | 日期:2024-01-10 15:24:21

红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1篇

文学作品是心灵的教科书,好的作品更是如此。

曹雪芹写《红楼梦》,不是什么恶毒,而是要展现自己心中的真、善和美,展现自己心中的价值和信念。那怎么样才可以让你了解他内心的真善美呢?他就借《红楼梦》这部小说,把自己心中最美的东西一一陈列出来,让人们欣赏,赞赏,唏嘘感叹;然后再亲手把它毁灭,让人们惋惜,痛惜,荡气回肠的反思。

严格的说,只有悲剧才是美的。因为,人们心中期盼的,渴望的都是美好的事情,好事发生的时候,都以为是天经地义、自然而然的事情,却不知道感恩,不知道珍惜。曹雪芹之所以这么做,就是要让人们学会了解,学会珍惜,学会正确的对待和爱自己身边的人和事,不要等到悲剧发生的时候精神崩塌,寻死觅活。

人的一生有两种梦,一种是天天晚上梦到的,一种是一生中只有一次的。前者只有休息的时候才会做,后者则是分分秒秒都在做。一定千万要记住,晚上梦中的很多事情、场景你会后悔,但是你可能永远都没有机会在梦中改正或者补偿;但是,后者却可以,人生之梦很长,你发现自己错了,随时都可以纠正,只要你愿意。

末了,有些感想和大家分享。

好色是没有错的,情种也是在好色的贾府熏陶出来的。

情种对于女人的评论,即使是在男女平等的今天仍然有意义,男人和女人,生理上的差别永远不可能视为不见的。

我自己已经证明,不读《红楼梦》也是可以脱俗的,但是,用《红楼梦》作为脱俗的一种标准也是可以的,呵呵!

我常常说的,亲人用世俗的观念,假借“爱”的名义伤害亲人是最残酷的。中学时代,读完《家》之后,好几天睡不好觉,反思的就是这个问题。《红楼梦》里的故事同样如此!

红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2篇

我,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今年暑假我读了许多书籍,有幽默无比的《淘气包马小跳》;有让我笑口常开的《笨狼的故事》;有写出了女孩心声的《贾梅日记全传》;还有情节感人的《红楼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红楼梦》。

《红楼梦》这本名著很感人,别看我年纪小,才读了一遍一至十回,我还真懂得了不少,也时常掉眼泪。我觉得,当时的.社会很奢侈,贾府的贾母很有权势,说话很有分量,贾府上下全都听她的。但她特别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心肝宝贝。也许因为是贾府上上下下都是姑娘,只有贾政(贾府的老爷)和贾宝玉两个男人吧。

贾宝玉有一个表妹叫林黛玉,她很爱哭,但很有才华,做诗、画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两小无猜。我觉得,自己也是一个样样精通的小女孩,爱好很广泛,读书、画画,弹琵琶、办小报。呵呵,好像跟林黛玉有些相似,我也很爱哭,而且,哭起来没完没了。不过,这些应该改正,现代的孩子要坚强些,不要那么多愁善感。我觉得,林黛玉在我心里是《红楼梦》里最喜欢的人物,也是最感人的人物!

自从我看了《红楼梦》以后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很佩服曹雪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把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我面前。我要向他学习,练好作文基本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红楼梦》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

红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3篇

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抬笔摘下如此诗句,内心激荡不已。在历史的长廊中穿梭回荡,动荡年代,慷慨的英雄是时代最耀眼的光辉。

不由得又想起不久之前看过的小说《红岩》。在黎明前的黑暗之际,仁人志士们仍在牢狱中,以行为引导中国人民,谱写壮丽之歌。

1948年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_组织与_反动派展开激烈斗争。代表人物许云峰、江姐、成岗在经历生不如死的折磨时,仍坚定着崇高信念,在光辉到来之际,不畏反动派的无情迫害,英勇就义。

站着,是冲锋的战士;倒下,依旧是革命的先导。书中的江姐正是最佳范例。丈夫惨死时,她不曾软弱,带着丧夫的悲痛,毅然投身革命事业;被上酷刑时,她不曾软弱,以钢铁意志,抵御竹签带来的肉体疼痛;被秘密杀害时,她不曾软弱,以个人的牺牲,为革命带来光辉的明天。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无论何时,她都是被人民所铭记的烈士;而我,则将江姐作为学习的对象,在任何情况下,我都要像江姐一样拥有坚强的意志,挺直脊梁,做一个正直的人。

闭上双眼,书中故事主人公的悲痛与慷慨依旧激荡心中。望如今,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处处充满和平安定。忆当年,衰草连天,金戈铁马,英雄以鲜血铸就光明。如今的我们,须追忆:追忆那光明到来前的黑暗,追忆那抛头颅、洒热血的先辈,追忆那坚韧不拔的英雄;如今的我们,更须传承,我们要传承先烈的那份英勇无畏,我们要传承革命的精神,我们要传承红色文化,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山野披上了红色的风衣,大地穿上了红色的嫁裳,江河舞动着红色的缎带,鸽子沐浴着红色的霞光。屈辱已为历史,号角早已吹响。胜利铺满中国大地,春暖花开。我们将永远铭记,那些为了中国的太平盛世,抛头颅洒热血的烈士们,那一段屈辱的历史中,舍小家为大家的仁人志士们。

身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铭记历史,缅怀先烈,传承红色文化,弘扬先烈精神,用行动维护盛世,用梦想铸就强国。

有碑未可明处立,同埋地下听大潮。英雄,总会被人们铭记;盛世,总会被我们开创!

红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4篇

每次看《红楼梦》,总也看不到结尾,原因无他,只是觉得林黛玉的生世可怜本就可怜,可为什么结局也那么的凄惨,为何要让她知道宝玉成亲,最后气结而亡。这个结局知道就够了,没必要去一遍遍的温习那种心痛。

我知道很多人写了红楼梦的续篇,以前对于这种书,我总是排斥的。觉得那些人搞出一个个大团圆,或死而复生或仙境重逢之类的结局,实在是没有好处。这么粗劣的改续,无聊的紧。但是这次去图书馆,见到书架上好几个版本的这种书,抽出一本,粗略的翻了一下,却使我萌动了重读红楼结尾几章的想法。

读至尾章,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对于黛玉的遭遇,我依然惋惜哀叹不已,但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

以前,我一向是不喜爱薛宝钗的,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但是此刻,我竟然不由不一样情她了。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杯具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家也是大家族之一,薛宝钗从小就家境富足,饱读诗书。理解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此刻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能够明白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就应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感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在封建社会的礼教中,做出这样的选取,也是身不由己的。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期望有完美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正因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理解。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杯具到达高潮。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黛玉相比,宝钗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黛玉至少曾得到过那虚无缥缈的感情,且她没有看到家族没落的悲惨下场,而是一死解脱了时刻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本应是一个敢爱敢恨,个性洒脱,恣意生活的宝钗,却成了红楼数场杯具中的一个。“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对于她的一生,曹雪芹先生就应也是叹惋的吧!

红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5篇

近来,我读了一本军事名着《红岩》,它是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书中描写了许许多多的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_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从他们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许多。

这本书中我最敬佩的便是那位伟大的女性江雪琴。当她看到木笼子里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时,她尽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去看牺牲者的名单,突然看见了她丈夫的名字。一个女人如何受得了这般沉痛的打击?她热泪盈眶,喉咙梗塞,不忍再看。她禁不住要痛哭失声,但她知道自己担负着党托付的重任,不能浪费时间,辜负党。她努力抑制自己悲痛的情绪,想把这般痛苦,深深地埋进心底。把悲痛化为动力,坚强斗争。当她被_严刑拷打、用竹签扎手指时,她说了这样一句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_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她光辉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心中。他们的事迹给了我启示:在那充满烟火的年代,只有坚强不屈,才是最后的胜利。_虽摧毁了他们的躯体,但是坚强的意志却会永世长存。

我们不能忘记历史,忘记那些坚强斗争的人们,如今我们迎来了一个崭新的中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永远铭记那些为我们今天铺路的人。

红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6篇

红楼一梦,恍然惊醒,杯具,美到让人心伤--《红楼梦》读后感。忆梦中之事,似是难记;忆梦中之人若在面前;忆梦中之言,甚觉心伤。无奈,超脱时期,末成杯具。

'谦纸荒谬言,一把辛酸泪。皆云息者痴,谁结其中味。'低声诵吟,重复咀嚼,曹雪芹阅尽沧桑,在从彼的少年阅历中与材,回想的暖馨,身世的炎凉,更是给作品增加了无限的魅力。曹雪芹的作品超出了全部时代,书中的配角贾宝玉完整背离了过后的礼法,但却很是契合当初的观点,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宏大的成绩!

在尔看来《红楼梦》是一个杯具,充斥了无奈与悲伤。但却在无绝的悲伤之中透出了摄人心魂的美,书中最大的杯具是贾宝玉和他的表妹林黛玉、表姐薛宝钗之间的恋情婚姻瓜葛,宝玉在黛玉、宝钗之间毕竟爱谁贾府究竟选谁作宝玉的妻子,这是一个大答题。

杯具产于二个抉择的不一致。宝玉越来越领现黛玉是独一的良知,而宝钗固然也可疏可敬,但心上总有一层隔阂。贾宝玉的祖母和父母却越去越发明宝钗合乎儿媳夫的尺度,黛玉的性情气质却不替他们所喜。宝钗能尽质将大家束缚在礼法的范畴之内,黛玉却返去做了执着的暴露。

杯具尤其发生于两个取舍威望性的迥异:爱谁,宝玉持续了本人的挑选;然而,弃谁,宝玉是一点也不权力的,所有蒙于父母之命。终极,宝钗折嫁,黛玉回魂。于是,悲巨变成了不可防止的终局。

鲁迅曾说功一句话:'杯具是将有价值的货色覆灭给己望。'又言'但凡傻弱的公民,即便体魄如何健齐,如何茁壮,也只能干毫无意思的示众的资料跟瞅客,病逝世多多是不用认为可怜的。'可睹,无价值的灭绝并不是杯具,而《红楼梦》的杯具之所以震动我口,就由于它将被誉之物的美表示得酣畅淋漓。

例如林黛玉,书中充足写没了她的寻求取气量之高贵若不是如此她的杯具即也不会令人如斯印象深入。唉!说到可悲处愈是可哀。也罢,就此放笔。

不知为何,合上手中的《红楼梦》,竟是想再看一遍。或者这就是《红楼梦》的魅力吧,犹如一梦,美的让人不想撒手。

红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7篇

我有一本特别喜欢的书,那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也许是我爱看言情剧的缘故吧。对于这本书我是万分喜爱。自然也有一些感慨了。对于这本书,我最不喜欢的人物莫过于凤姐和贾母了。为什么这么说呢。是因为黛玉。黛玉,是《红楼梦》的主要人物了。自然还有一个男主角,那就是林黛玉的“相好”贾宝玉了。不是我故意说,后人怎么把结局写成这样了如果我是曹雪芹的话,我一定不会把宝黛俩人拆开的,可贾母就这样,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就相信王熙凤的一面之词。也许,贾母相信自己的眼睛的话,贾府里那么多人命案就不会出了。天是无法改变的,老天说这样,你不能那样。可我觉得,贾母那是不相信宝玉,不相信黛玉。不然为什么要这样——活生生的拆散宝黛俩人。这是为什么呢? 假过了大半,那本厚厚的红楼梦终于读玩了。红楼梦不愧为中国四大奇书之首,我读了感慨万千,觉得十分有趣,但最令我伤感的是书中人物生命的脆弱,里面的太太小姐公子们都是娇生惯养,稍微受点风寒就会大病不起,严重的甚至会失去生命。

显示落魄公子贾瑞,见了王熙凤起了色心,却不识王熙凤不是好惹的,结果受了王熙凤的教训,大冬天半夜受了凉,得了风寒,加上自己相思成疾,最后居然幻想致死。然后是秦钟,也是受了风寒,加上心理打击,没几天就没了命,可惜他一表人才,正处花样年华。

虽说林黛玉自幼体弱多病,但是这样一个千金小姐,整日人参药丸当饭吃,却还是受了寒冷抑郁而终。

他们的命太脆弱了,经不住一点风雨的打击。我们不要做这样的人,我们不要做温室里的阳光,我们要做野外生命力顽强的小草。

红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8篇

我读了《红军故事集》才晓得_自治伤口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1934年10月,在长征中,_在反围剿战斗中大褪受了重伤,中央领导决定让他留下,领导南方人民坚持斗争。1935的夏天,_回有山不久,大褪的伤口就发炎了。他忍痛坚持走路,指挥作战。一天,_去大庚岭下开会议,在出发前把伤褪跷在大石头上,抹了万金油。这时大宋同志走了过来,_马上把褪放下,若无其事的站起来和他一起走了。

黄昏之时,_趁人还没到齐,悄悄地到树林中拼命的挤着伤口,不料被大宋和聋牯同志看到了这个场面,都十分的心疼,他们看见_的脸色苍白,豆大的汗珠直往下流,身上单衣全湿透了,脓血滴在地上,把黄泥都浸透了一大-片。_马上叫他们帮忙,经过了好一会儿,_才把伤口包扎好,之后便去开会了。

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只有把生死的念头排除,就没有什么事完不成的。红军中的英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这只是其中的一件,这些鲜活的事例还告诉我们只有坚持斗争不怕伤痛,不怕牺牲,才能解放全中国。

红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9篇

书,是我们的朋友;书,是我们的老师;书,是我们人生的导航员;书,是我们的亲人多读书,对我们的身心有益,大家都有一本自己最喜爱的书,喜爱的甚至看上十几遍也看不腻。我也有一本这么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就叫《红豺》。

有人问过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我的回答很简单,就是它让我感动。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做火烧云的母豺,它的三只宝贝幼豺惨遭大花母狼的咬杀。后来,大花母狼被捕兽夹夹住,奄奄一息,火烧云成功杀死了大花母狼的一只幼狼,由于没有了捕猎冲动,它便放过了另一只幼豺,取名为甜点心,到肚子饿时再吃掉它。可小狼崽憨态可掬的模样,让火烧云心软了,不舍得伤害它,火烧云甚至为了它放弃了自己的白马王子,痛失自己的前腿,最后,火烧云为了甜点心,与猎狗殊死搏杀,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本书深深的打动了我,这跨越种族的母爱之歌,是多么伟大!我对它的写法也很赞赏,它生动的描写了动物的形象,神态、语言、动作、心理,写得有声有色,对我的作文也有很大的帮助!我看了这本书后,越来越喜欢看书,童话、古典、传奇等等,我都照收不误。因为我觉得,读着书,就像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就像置身与一种奇妙的境界,就像在观赏着美丽的风景。

喜欢一本书,不需要那么多为什么,你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只要自己开心就好。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红豺》。那么,你们的呢?

红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10篇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经典的文学巨著,是曹雪芹耗尽全部心血创作的旷世杰作,对后人影响巨大的作品。作品经过描述贾府的由盛到衰,揭示了封建社会必将走向没落的命运。小说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感情杯具,也正是对封建社会血与泪的控诉。

作为一部文学巨著,《红楼梦》的文学艺术鉴赏性是十分高的。比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中,写到众人被刘姥姥逗笑的情节就十分精彩,让读者有如置身其中的感受。“……史湘云撑不住了,一口饭喷了出来;林黛玉笑岔了气,伏着桌哎哟哎哟;宝玉早滚到祖母怀里,贾母笑得搂着宝玉叫心肝……”同是写笑,每一个人的神态动作却各不相同,描述生动、形象、具体,从侧面衬托出刘姥姥的风趣幽默,以及贾府上下喜欢她的原因。

《红楼梦》里的人物众多,出场的人物就有四百多个,许多人物的性格特点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其中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刘姥姥等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就说贾宝玉吧,他表面上玩世不恭、顽劣、轻挑,内心却是善良纯真。他虽然出生贵族家庭,但他却厌恶自我所在的封建阶级,认为人仅有善恶美丑之分,从没有贵贱之分,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他的这句话充分体现了他同情女性,尊重女性,崇尚人权平等、男女平等的可贵观念。异常是他与林黛玉纯洁的感情,更体现了他思想的成熟性。

再来看林黛玉,她性格纯真率直、清高孤傲、多愁善感,骨子里透出的对封建道德的叛逆,深深地吸引着宝玉。她的“侬今葬花入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入亡两不知”,寄托了黛玉凄凉的身世之感,但也从另一个角度让我们看到中国古代社会闺阁中优秀的文学才女的风范。

《红楼梦》不仅仅是我们中国文学的璀璨明珠,更是世界文学的绚丽瑰宝。今后,它将一如既往地以无穷的魅力吸引更多的读者。

红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11篇

“生命与榜样相悖。如果你根据一个榜样去生活,那么你活出的就是榜样的生命,但是如果你不活出自己的生命,那么应该由谁活出你的生命?所以,活出自己吧。”荣格

荣格在《红书》中序言里的这句话,让我激动的开启了这本书的旅程。

很多人知道这本书,说看不懂,看着太高深。

有些人则认为荣格是疯子,疯子的书没有价值去看。

有些人觉得这是精神分析流派的书,不走这个流派没有必要看。

我也是一直不知道这本书,对荣格本人也没兴趣。偶然在书店中看到,很好奇却也因价格而放弃。

缘分让我通过一个课程大概了解了荣格的理念,很感兴趣,友人便赠予此书。面对又厚又大的它,我感到压力,同时看了目录却又控制不住的想要翻阅。书中很多对话,很多意象,有趣中引人思考和联想。

最开始的这句话,是书中重点之一,在后文中多次加以解释。

我们从小被太多榜样教育,像学霸哥哥姐姐一样,像谁谁谁画画好,像谁谁谁唱歌好。尤其当爸妈夸赞别人长得真秀气,长得真高,真乖之类的,作为孩子一下子就认为那样是爸妈喜欢的,之后便以此为目标,变成那样或完全不要变成那样。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想要被看到。

我们的独特没有办法被看到,我们便会将其隐藏,生出多种面具也好,防御也好,按照这里的就是榜样。

当孩子有孩子的榜样,当学生有学生的榜样,然后职员的榜样,父母的榜样,等等等等。社会制度和奖罚体制也会添油加醋。

榜样的生命被大家活出,那么团体就只有一个榜样了,很可能几千人只是一个人。当大家的自我生命活不出来,它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因为它的任务就是要活出自己,这样便可能会产生矛盾,引起疾病,不论心理还是身体。

榜样在大脑中,尤其在左脑,这要感谢我们的大脑发育。左脑晚发育,却被如此看重;好似我们如此在意未来,而非当下,也忽略过去历史。

同时,生命在心中,在身体,它完完整整的,只是被包裹,被压制,被忽略。就像我们小时候被对待的样子,我们也这样对待我们自己。我们以为榜样就是我们一生的目标,为此付出一生在所不辞,流芳百世,可能成了别人的榜样也不一定呢。而我们的灵魂和神性被包装的厚厚的,它不会被流传,因为它在我们每个人身上,它只有被发现被展示,同时它也一直在想要突破。

很多人说心中有股冲动,可是不知道怎么释放。也许那反而是真正的自己。

如果你不活出自己,那么谁来活你?

如果你要活出自己,就要找到真正的自己。

它就在你身上,不在宗教,不在道德,不在法律,就在你身上。

红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12篇

读红书读后感600字1

潘冬子一家都是伟大的、勇敢的,他们不畏艰辛,不怕牺牲打日本侵略者,打恶霸地主。尤其是潘冬子,他小小年纪就经历了那么多的艰辛。他特别勇敢,他敢用自己手无寸铁的身躯去阻止那些有刀有枪凶恶的敌人的人。这个暑假,我还看了《小英雄雨来》和《神笔马良》。潘冬子和雨来还有马良都是好样的,他们都是像我这样的年纪,但他们都能不顾一切地去保护他人,保卫家乡。我敬佩他们,决心要向他们学习,等我长大了,一旦有人来侵略中国,我就要把愤怒的子弹装进抢膛,让枪喷射着愤怒的火焰向敌人射去;我还要把仇恨装在刺刀上,让刺刀闪着复仇的寒光刺进敌人的胸膛。不过,我现在最要紧的是就是多读书,读好书。还有就是要锻炼好身体,这样才能够一旦国家需要我的时候,我就能为国家出力,就能红星照我去战斗。

这就是我读了《闪闪的红星》这本书的感受。

读红书读后感600字2

读罢《红岩》,我心情跌宕、义愤填膺。_员,许云峰,一心为了建立新中国。就是这样的一个信念,使得他在通红的烙铁和惨绝人寰的刑具前毫不畏惧。这是何等的伟大!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他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走向生命的终点……”

新中国的成立,_的胜利,正是这一个个党员的不屈与执著!只为心中的一个信念,只为革命的光明前途,一位位流星般的党员,用身体化作天边绚烂的银河!在那毛骨悚然的人间地狱里,他们拿起笔做刀枪,刺向黑暗的社会和凶残的敌人。“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生”,“从来壮烈不贪生,许党为民万事轻”,“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神州永太平”,”我愿把牢底坐穿!”那一首首铁窗下的心歌,无不表现了烈士们视死如归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是革命先烈用不屈换来了革命的`胜利;是革命先烈用执著换来了革命的最终成功;是革命的先烈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和平幸福他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惊人意志默默地坚守党的秘密,为革命做出贡献!我们一定要铭记这些顽强不屈的英雄,更要秉承他们的遗志,为我们亲爱的祖国好好学习。一定要百倍珍惜这美好时光,不虚度光阴,革命者用鲜血谱写了一首首悲歌,我将会用青春书写一段段篇章。因为我们同是炎黄子孙,我们同是华夏儿女,为信念而战,为梦想而拼!创造无悔青春!

读红书读后感600字3

重温红色记忆传承长征精神

看里约奥运会,最让我们敬佩的是什么,是女排精神,但与女排精神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当然是长征精神了。前几天,我在书店中无意翻到了《长征》这本书,便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在我的心中红军是一个被称为天下无敌的队伍,是一个能克服一切困难的队伍,是一个不怕牺牲的队伍,是一个创造举世无双的壮举:二万五千里长征的队伍。在长征途中,还有一些可歌可泣的故事:草地上,小红军不骑将军的马,不吃将军的粮,最后英勇牺牲了;雪山上,军部长为了把棉衣发给每一位士兵,自己却冻僵了;沼泽地上,一个士兵快被沼泽吞没了,旁边的士兵为了救他自己却永远的埋在了沼泽地里……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才知道生命的宝贵。爬雪山、过草地、上刀山、下火海,他们都完成了,只为什么,为了新中国,为了人民,为了我们现在和家欢乐的幸福。

我知道了这么多长征的事迹后,想到了我们学的一首古诗:七律长征: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想到了我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却没有尽自己应尽的天职——学习,当遇上数学,特别难的题就不做了,想到了操场跑圈的时候,心里老想着偷懒,没有红军顽强的毅力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我感到非常惭愧,自责。

长征,谱写了一首中国革命的交响曲,描绘了一幅悲壮的画,叙述了红军的大无畏,我们要把长征铭记在心,把长征精神发扬光大。

读红书读后感600字4

记得有一位伟人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民族精神代代传》这本书就是一本这样的好书。他让我知道了许多中华民族的良好精神,如:勤劳勇敢,刻苦耐劳,勤俭朴素,勇敢顽强,不屈不挠等。其中“郑和七下西洋”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

1405年7月郑和率领着庞大的船队,由江苏省太仓市浏家港出发,展开了中国封建社会对外交流的历史,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郑和又于1407年、1419年、1413年、1417年、1421年、1431年出使西洋,经过占城,、真腊、满刺加、彭亨、苏门答腊、旧港、爪哇、阿鲁、锡兰山等30多个国家。在当时,这是不容易办到的。但是我们中国办到了,那是因为我们中国有着不畏艰险的精神。虽然现在我们用不着像郑和这样,但是我们仍然要学习这种精神,不要遇到困难就放弃。郑和每到一个地方,即拜见国王或酋长,宣读明帝诏书,赠送礼品,建立友好之邦。郑和的船队成了友好的使者和经济交流的桥梁,加强了各国之间的交往,在各国播撒友谊的种子,也留下了美好的记忆。这也就是我要学习的,与世界每个人都友好相处,建立友谊。在许多国家和地区保留着以郑和名字命名的城市、港口、庙宇、宝塔和水井。如泰国的三宝港三宝庙、三宝塔;马来西亚的三宝城、三宝井;印度尼西亚的三宝垅、三宝公庙、三保墩、三宝井,还有郑和锡兰碑等。郑和第一次下西洋比哥伦布首航美国大陆早87年;比达伽马绕过好望角到达印度早93年;比麦哲伦到达菲律宾早116年。

《民族精神代代传》这本书还有许多的故事,告诉我们许多中华民族精神,我们以它为荣,并要让这种精神延续下去,做好21世纪的新主人。

读红书读后感600字5

寒假里,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的故事。它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同时给了我一些启发和感触。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叫妞妞的小女孩和一个叫湾的小男孩他俩隔河而居。因为湾的父亲是个骗子,所以妞妞每天见到湾不理不睬,可湾还是常常游到妞妞家附近的河滩上表演在水里的看家绝活。渐渐的,湾和妞妞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湾教妞妞学游泳,为了不让妞妞沉下去,湾还把红葫芦(当地一种类似游泳圈的东西)让妞妞抱着,并在旁边护着她。直到有一天,湾带着妞妞去河的中心玩,突然,湾把红葫芦从妞妞身上拽掉,妞妞惊慌失措,大声呼救,而湾却不管。妞妞开始下沉,在水中拼命挣扎,最终还是靠自己浮出了水面。妞妞十分气愤,发誓不再与湾来往。之后,在爷爷的教导下,妞妞终于明白了湾的苦心:原来湾的“无情”正是为了自己的成长。她想向湾道歉,而湾却已离开。

此时,我突然想起爸爸教我学骑自行车。由于胆小害怕摔跤,我就让爸爸在我身后一直扶着车座不许放手。一次,我特意扭过头去说:“爸爸,千万别放手啊!”爸爸不耐烦地回答;“放心啦,不放!”骑着骑着,趁我不注意爸爸悄悄放开了手,我却丝毫没察觉。骑出了几十米,我回头一看,爸爸并没有扶着后座,而却在几米后慢悠悠地走着,我马上停车,向爸爸喊:“爸爸,你骗我!我再也不理你了!”爸爸一听,虎着脸说:“你自己会骑了,还用我保护?!”说完便头也不回地往家走。我一时气不过,自己骑着车去追爸爸,这时,我才意识到,原来不用爸爸扶我竟然也会骑了!

有时爸爸妈妈对我们的放手就是在帮助我们成长,而我们却将他们的良苦用心误会成了残忍,现在想想,原来那“无情”是为了让我更好地成长!